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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Hui

Joined on Jun 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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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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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深入探討「犯罪保險」係香港可行程度及執行性報告
各位香港人,今日係2020年6月9日,悶焗,香港表面上無什麼太大變化的,人都係「馬照跳、舞照跑、工照番」,但你同我內心都知道—上一年既今日開始,香港一切都唔同哂,而今日我希望你地都安好。 介紹一下自己先,我係90後既一個法律系學生,亦都有參與今年既義務工作,但經歷完今年,我呢一刻對「香港法治」既睇法並非筆墨可以形容。經歷咗一年,大家慢慢由前線開始退落黎,怕既係「法治」,怕被定罪,搵其他既基金團隊,佢地要審批,要小心用錢,甚至可能唔夠義務律師幫忙,因而忽略被捕人士。相信我,佢地唔係有心忽略,而實在人手的確唔夠。 眼見當大家休息既時候,市面上好似平靜少少既時候,其實香港警察同律政司都無停過,被捕咗幾多人,無理控告咗幾多人,將來秋後算賬,我都唔多講,大家都心中有數。隨時下一個無故被捕就係自己。 港國安法通過,要靠其他朋友打國際線之餘,我想做既係,香港境內,為香港人設立個安全網! 為減低因眾籌而觸犯任何法律既風險,今次眾籌係以學術研究為方向,研究「犯罪保險」係香港可行程度及執行性。 所謂「犯罪保險」,顧名思義,個概念就真係源自於「保險」,但唔係醫療,唔係儲蓄,更加唔係投資。係一個「保護網」!其實法律防衛好被動,一般情況下,確實要被捕後先會用法律防衛;但隨時隨地,一個唔小心你就比人拉咗或者講個粗口,用一用大聲公咁就中咗法律陷阱。 如果中伏先再搵基金或其他求助,到時只可以等人打救,有機會係等死,咁點解唔係自己舖定後路救自己! 簡單少少解釋:個concept 真係來自係「保險」,當你覺得有病但未有病既時候,保險佬會帶你去check同你做評估,評估有病既風險;中咗cancer時候,會帶佢睇私家醫生,做最好既治療,學保險成日掛係口邊講「唔通真係輪公立咩?」;死咗,幫手處理身後事;未死,但行動不便就負責佢以後搵工或者生活費;好番,咪幫佢搵適合既工作。 同樣道理,而家你永遠都唔知自己幾時比人拉,「犯罪保險」會係你未被捕之前,同你評估風險;被拉後就幫你搵專業人士;需要保釋時支付保釋金;一旦定罪,就會幫你係坐監時照顧屋企/探監;坐完出黎,會幫你搵工/增值自己。 其實係商業世界上,係確實有「商業犯罪防護保險」去保障一旦企業誤墮,提供特制的服務保障。 既然「犯罪保險」適用係商業到,咁又可唔可以呢個保障係香港普遍化? 所以研究報告方向會針對法例規管、可行性、執行性,報告後續性呢四大方向進行研究。 我明白大家對「保險」二字比較反感,但當對方要同大家玩財技玩灰色地帶;我地就要用番法律,用商業既角度,係香港保護番我地香港人。甚至,「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如果有任何方法,係亂世下可以保障到香港人,我地都要嘗試,唔可以只係靠外國,更唔可以坐以待斃! 因為從來未有人做過,所以研究,人手,風險,後續性執行等等,都需要專業人士出手,最重要係,我地都無時間再等,時間好倉促,研究經費同成本就會大大提高。 如果,最後研究發現,項目並不可行,不可取,我會將眾籌所得既錢,扣除成本,餘下所有錢,分批派發比被定罪、被捕既義士;但,如果發現可行,就會有下一步既發展方向。 不論,可行與否,於2020年11月12日(中大之戰一週年)或之前,公開:報告內容、進度、未來方向(如可行)/不可行原因、資金流動,全部透明公開,一覽無遺。 香港人,學術研究不能怠慢呀!。
3 Donors
HK$300 raised
學術研究–深入探討「犯罪保險」係香港可行程度及執行性報告
各位香港人,今日係2020年6月9日,悶焗,香港表面上無什麼太大變化的,人都係「馬照跳、舞照跑、工照番」,但你同我內心都知道—上一年既今日開始,香港一切都唔同哂,而今日我希望你地都安好。 介紹一下自己先,我係90後既一個法律系學生,亦都有參與今年既義務工作,但經歷完今年,我呢一刻對「香港法治」既睇法並非筆墨可以形容。經歷咗一年,大家慢慢由前線開始退落黎,怕既係「法治」,怕被定罪,搵其他既基金團隊,佢地要審批,要小心用錢,甚至可能唔夠義務律師幫忙,因而忽略被捕人士。相信我,佢地唔係有心忽略,而實在人手的確唔夠。 眼見當大家休息既時候,市面上好似平靜少少既時候,其實香港警察同律政司都無停過,被捕咗幾多人,無理控告咗幾多人,將來秋後算賬,我都唔多講,大家都心中有數。隨時下一個無故被捕就係自己。 港國安法通過,要靠其他朋友打國際線之餘,我想做既係,香港境內,為香港人設立個安全網! 為減低因眾籌而觸犯任何法律既風險,今次眾籌係以學術研究為方向,研究「犯罪保險」係香港可行程度及執行性。 所謂「犯罪保險」,顧名思義,個概念就真係源自於「保險」,但唔係醫療,唔係儲蓄,更加唔係投資。係一個「保護網」!其實法律防衛好被動,一般情況下,確實要被捕後先會用法律防衛;但隨時隨地,一個唔小心你就比人拉咗或者講個粗口,用一用大聲公咁就中咗法律陷阱。 如果中伏先再搵基金或其他求助,到時只可以等人打救,有機會係等死,咁點解唔係自己舖定後路救自己! 簡單少少解釋:個concept 真係來自係「保險」,當你覺得有病但未有病既時候,保險佬會帶你去check同你做評估,評估有病既風險;中咗cancer時候,會帶佢睇私家醫生,做最好既治療,學保險成日掛係口邊講「唔通真係輪公立咩?」;死咗,幫手處理身後事;未死,但行動不便就負責佢以後搵工或者生活費;好番,咪幫佢搵適合既工作。 同樣道理,而家你永遠都唔知自己幾時比人拉,「犯罪保險」會係你未被捕之前,同你評估風險;被拉後就幫你搵專業人士;需要保釋時支付保釋金;一旦定罪,就會幫你係坐監時照顧屋企/探監;坐完出黎,會幫你搵工/增值自己。 其實係商業世界上,係確實有「商業犯罪防護保險」去保障一旦企業誤墮,提供特制的服務保障。 既然「犯罪保險」適用係商業到,咁又可唔可以呢個保障係香港普遍化? 所以研究報告方向會針對法例規管、可行性、執行性,報告後續性呢四大方向進行研究。 我明白大家對「保險」二字比較反感,但當對方要同大家玩財技玩灰色地帶;我地就要用番法律,用商業既角度,係香港保護番我地香港人。甚至,「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如果有任何方法,係亂世下可以保障到香港人,我地都要嘗試,唔可以只係靠外國,更唔可以坐以待斃! 因為從來未有人做過,所以研究,人手,風險,後續性執行等等,都需要專業人士出手,最重要係,我地都無時間再等,時間好倉促,研究經費同成本就會大大提高。 如果,最後研究發現,項目並不可行,不可取,我會將眾籌所得既錢,扣除成本,餘下所有錢,分批派發比被定罪、被捕既義士;但,如果發現可行,就會有下一步既發展方向。 不論,可行與否,於2020年11月12日(中大之戰一週年)或之前,公開:報告內容、進度、未來方向(如可行)/不可行原因、資金流動,全部透明公開,一覽無遺。 香港人,學術研究不能怠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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