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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Lau

Joined on Nov 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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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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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司法覆核《緊急法》及《禁蒙面法》24 Pro-democracy Legislators filing JR against the 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and Prohibition on Face Covering Regulation
眾籌宣言 眾籌抗惡法 – 推翻《禁止蒙面規例》 自6月起,香港人用汗、血、淚,最終迫使林鄭月娥撤回「送中條例」。可是,香港人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政府一日拒絕,抗爭一日不止。可恥的是,逃避責任的林鄭政府竟於10月4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規例》,以為阻止市民「蒙面」,就能阻礙市民抗爭的心,可以平息她闖下的禍。 林鄭月娥「撤一條惡法、推兩條惡法」,跳過立法程序,無視立法會審議法例的憲制權利與責任,強奪市民人身自由與保護自身安全的權利,實在不能接受,更不可成為先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這個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日後特區政府將無法無天,任意妄為地繞過立法會,獨斷獨行推出各種剝削人權自由的惡法。 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在10月5日向法庭入稟司法覆核,竭力阻止《禁止蒙面規例》繼續生效。我們期望法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憲,令政府撤回惡法,並阻擋日後有可能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下各項惡法的可能。預料此案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預料整個訴訟雙方開支將高達500萬元。對抗惡法,非單靠我們24人可以成事,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聚沙成塔、滴水穿石,我們發起眾籌計劃,與香港人同心合力阻擋惡法。 眾籌目的: 結合市民力量,眾籌是次司法覆核的訴訟費用,希望法庭裁定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 眾籌金額﹕ 我們預計雙方在整個訴訟的開支將高達500萬元。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會先集資150萬元,以示承擔。餘下的款項,將透過眾籌平台向所有香港人募捐。我們的眾籌目標為385萬港元(包括350萬元和眾籌平台收取約10%即約35萬元手續費)。 資金運用及監察: 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民主派議員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開支。開支包括聘請法律界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包括本地及海外)及代表出庭;以及一旦敗訴而法庭裁定民主派議員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訴訟費用。 我們已經邀得第三方大律師及會計師擔任款項信託人,包括繆亮先生(會計界選委、大律師)、韋志堅博士(會計界選委、會計師)及鄭皓朗先生(會計界選委、會計師)。信託人將定期向公眾匯報眾籌情況、工作進度及財務狀況;並每兩個月發布經會計師審核的賬目,直至整個司法覆核案件完結為止。我們將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交代收入及支出,確保眾籌款項符合眾籌的目的。 在完全支付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後,若有餘款,將均分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守護公義基金」。 *感謝公民黨借出Stripe及PayPal戶口收取款項,所有眾籌所得款項將轉往並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之中。 Crowdfunding Statement Th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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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3,860,419 raised
100% funded
眾籌-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眾籌宣言 自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暴問題無日無之,警員濫捕、無制約使用武力,情況失控:警察開真槍射市民、交通警電單車故意撞人、催淚化學武器於住宅區「放題」,不斷殘害市民。面對警員犯法、失職,警方只以一個又一個謊言回應公眾,犯法的警員休假後又服職,警員蒙面及拒絕配戴委任證,公然犯法卻無後顧之憂。 當投訴警察機制行之無效,公民要尋求公義,只能訴之以官司-透過法庭審判涉犯罪的警員,及逼令警方披露涉案資料,使涉事的警員付上個人刑事責任,以儆效尤。 與警方對薄公堂,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向暴警提告,取回公義,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眾籌目的 籌集以下案件的訴訟費用: 私人檢控開槍警 就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警員對市民實彈開槍事件,以「意圖謀殺」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私人刑事檢控開槍警員關家榮 民事禁制大陸製有毒催淚煙
7764 Donors
HK$3,514,290 raised
106% funded
「撐社工.守護公義」眾籌
「撐社工。守護公義」眾籌 眾籌目標:330萬訴訟費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工作規範」的基本狀況及信念,社工有責任維護駕駛員及促進社會公義,並從個人,家庭,社會和製度去看警察,抗爭者和整個運動。」於2019年年年年6月16日成立“陣地社工”,至今已出隊共53次,合共1195人次。透過社工本身的訓練有助我們明白和掌握警民雙方的背景和心理狀況,故能於抗爭現場保持眼前的抗爭者是活生生的人,警察仍然是執行公務,也不能忽視市民的生命安危,而可能會遭到武力傷害或暴力同時,經常有非抗抗抗抗爭者的途人需要尋找離開路線,實際支持,避免市民因憤怒或絕望而令思想,情感和行為趨向向極端。陣地社工為了避免警察傷及無辜,於為他們他們援救手。人道支援工作,就是努力「守護生命」和「捍衛人權」。 可是,我們5位社總陣地社工和1位社工復興運動社工,於過去一年基於認為生命比執法更重要,在抗爭現場捍衛人木和守護生命,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和身體傷害。被判阻差辦公罪成而正進行上訴,社工陳虹秀Jackie被控暴動,社工許麗明Ming被控襲警警,社工Key被捆綁警察以警棍扑頭,社工何詩敏和劉彥德被票控“限聚”令」。我們決定除了繼續在抗爭現場進行人道支援工作外,亦會透過法庭判決取回公道,確卜社工於街頭守護公義的必要性和需要性。 6名社工訴訟的相關資料 1)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成判囚犯一年現正進行上訴〔申請法援進行上訴〕 2019年7月27日晚上,家棟社工於抗爭現場上前出示社工證與警察溝通,避免發生有人命傷亡,繼而被捕,並多處挫傷及受傷受傷的情況。於2020年6月17日日被判處“阻撓性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判囚犯一年即時監禁,不得保釋。被囚犯一星期後高等法院終極批出保釋許可,等待上訴。批出法援仍可能可能需要自行支付部分訴訟費。 當日家棟被捕及最新資料可參考以下連結 https://bit.ly/2YwUEOR // ... ... ... ...早前受審後被裁縫定額限額限制限制限制額度辦公室罪成,重囚犯一年。社福界聞判嘩然及震怒。劉家棟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潘兆童聽罷陳詞後,批准劉家棟保釋外出...以10萬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應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向警署報到兩次。//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23/MAEXX52UD ... 2)社工陳虹秀Jackie被控暴動〔已獲批法援並需付攤分費約30萬] 2019年8月31日,本來一場合法遊行變成政府眼中的暴動,陣地社工陳虹秀本於遊行路線監視警察權是否對市民濫用武力和暴力對待市民,並於警察驅散市民時,提醒警察因原來參與遊行的人數太多,警察需要給予更多的時間讓市民至少只有一個單獨的開放的港鐵站離開,而不是不斷釋放催淚彈令更多市民無法離開。警察在控制陳虹秀後,還向她直射胡椒最終,被檢控“暴動罪”,直到9月8日至30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與其他同被控告暴動的市民一起出庭接受聆訊。 當日Jackie 被捕及最新資料可參考以下連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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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3,360,100 raised
101% funded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司法覆核《緊急法》及《禁蒙面法》24 Pro-democracy Legislators filing JR against the 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and Prohibition on Face Covering Regulation
眾籌宣言 眾籌抗惡法 – 推翻《禁止蒙面規例》 自6月起,香港人用汗、血、淚,最終迫使林鄭月娥撤回「送中條例」。可是,香港人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政府一日拒絕,抗爭一日不止。可恥的是,逃避責任的林鄭政府竟於10月4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規例》,以為阻止市民「蒙面」,就能阻礙市民抗爭的心,可以平息她闖下的禍。 林鄭月娥「撤一條惡法、推兩條惡法」,跳過立法程序,無視立法會審議法例的憲制權利與責任,強奪市民人身自由與保護自身安全的權利,實在不能接受,更不可成為先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這個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日後特區政府將無法無天,任意妄為地繞過立法會,獨斷獨行推出各種剝削人權自由的惡法。 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在10月5日向法庭入稟司法覆核,竭力阻止《禁止蒙面規例》繼續生效。我們期望法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憲,令政府撤回惡法,並阻擋日後有可能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下各項惡法的可能。預料此案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預料整個訴訟雙方開支將高達500萬元。對抗惡法,非單靠我們24人可以成事,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聚沙成塔、滴水穿石,我們發起眾籌計劃,與香港人同心合力阻擋惡法。 眾籌目的: 結合市民力量,眾籌是次司法覆核的訴訟費用,希望法庭裁定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 眾籌金額﹕ 我們預計雙方在整個訴訟的開支將高達500萬元。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會先集資150萬元,以示承擔。餘下的款項,將透過眾籌平台向所有香港人募捐。我們的眾籌目標為385萬港元(包括350萬元和眾籌平台收取約10%即約35萬元手續費)。 資金運用及監察: 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民主派議員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開支。開支包括聘請法律界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包括本地及海外)及代表出庭;以及一旦敗訴而法庭裁定民主派議員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訴訟費用。 我們已經邀得第三方大律師及會計師擔任款項信託人,包括繆亮先生(會計界選委、大律師)、韋志堅博士(會計界選委、會計師)及鄭皓朗先生(會計界選委、會計師)。信託人將定期向公眾匯報眾籌情況、工作進度及財務狀況;並每兩個月發布經會計師審核的賬目,直至整個司法覆核案件完結為止。我們將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交代收入及支出,確保眾籌款項符合眾籌的目的。 在完全支付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後,若有餘款,將均分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守護公義基金」。 *感謝公民黨借出Stripe及PayPal戶口收取款項,所有眾籌所得款項將轉往並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之中。 Crowdfunding Statement Th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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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眾籌宣言 自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暴問題無日無之,警員濫捕、無制約使用武力,情況失控:警察開真槍射市民、交通警電單車故意撞人、催淚化學武器於住宅區「放題」,不斷殘害市民。面對警員犯法、失職,警方只以一個又一個謊言回應公眾,犯法的警員休假後又服職,警員蒙面及拒絕配戴委任證,公然犯法卻無後顧之憂。 當投訴警察機制行之無效,公民要尋求公義,只能訴之以官司-透過法庭審判涉犯罪的警員,及逼令警方披露涉案資料,使涉事的警員付上個人刑事責任,以儆效尤。 與警方對薄公堂,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向暴警提告,取回公義,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眾籌目的 籌集以下案件的訴訟費用: 私人檢控開槍警 就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警員對市民實彈開槍事件,以「意圖謀殺」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私人刑事檢控開槍警員關家榮 民事禁制大陸製有毒催淚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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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社工.守護公義」眾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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