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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 Cheng

Joined on Oct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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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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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司法覆核《緊急法》及《禁蒙面法》24 Pro-democracy Legislators filing JR against the 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and Prohibition on Face Covering Regulation
眾籌宣言 眾籌抗惡法 – 推翻《禁止蒙面規例》 自6月起,香港人用汗、血、淚,最終迫使林鄭月娥撤回「送中條例」。可是,香港人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政府一日拒絕,抗爭一日不止。可恥的是,逃避責任的林鄭政府竟於10月4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規例》,以為阻止市民「蒙面」,就能阻礙市民抗爭的心,可以平息她闖下的禍。 林鄭月娥「撤一條惡法、推兩條惡法」,跳過立法程序,無視立法會審議法例的憲制權利與責任,強奪市民人身自由與保護自身安全的權利,實在不能接受,更不可成為先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這個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日後特區政府將無法無天,任意妄為地繞過立法會,獨斷獨行推出各種剝削人權自由的惡法。 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在10月5日向法庭入稟司法覆核,竭力阻止《禁止蒙面規例》繼續生效。我們期望法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憲,令政府撤回惡法,並阻擋日後有可能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下各項惡法的可能。預料此案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預料整個訴訟雙方開支將高達500萬元。對抗惡法,非單靠我們24人可以成事,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聚沙成塔、滴水穿石,我們發起眾籌計劃,與香港人同心合力阻擋惡法。 眾籌目的: 結合市民力量,眾籌是次司法覆核的訴訟費用,希望法庭裁定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 眾籌金額﹕ 我們預計雙方在整個訴訟的開支將高達500萬元。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會先集資150萬元,以示承擔。餘下的款項,將透過眾籌平台向所有香港人募捐。我們的眾籌目標為385萬港元(包括350萬元和眾籌平台收取約10%即約35萬元手續費)。 資金運用及監察: 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民主派議員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開支。開支包括聘請法律界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包括本地及海外)及代表出庭;以及一旦敗訴而法庭裁定民主派議員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訴訟費用。 我們已經邀得第三方大律師及會計師擔任款項信託人,包括繆亮先生(會計界選委、大律師)、韋志堅博士(會計界選委、會計師)及鄭皓朗先生(會計界選委、會計師)。信託人將定期向公眾匯報眾籌情況、工作進度及財務狀況;並每兩個月發布經會計師審核的賬目,直至整個司法覆核案件完結為止。我們將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交代收入及支出,確保眾籌款項符合眾籌的目的。 在完全支付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後,若有餘款,將均分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守護公義基金」。 *感謝公民黨借出Stripe及PayPal戶口收取款項,所有眾籌所得款項將轉往並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之中。 Crowdfunding Statement The. . . . .
6606 Donors
HK$3,860,419 raised
100% funded
2020 年立法會選舉 – 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
2020 年立法會選舉 – 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 戴耀廷 (副教授) 及 區諾軒 (前立法會議員) 主導,民主動力獲委託承辦,18區區議會民主派主席、副主席及民選議員全力支援,香港民意研究所香港民意研究計劃具體執行「民主派35+ 公民投票計劃」。 公民投票背景 自特區政府於2019年推出送中條例後,香港人抗命不認命,展開了近一年的反暴之戰。然而一波未平,即使面對武漢肺炎肆瘧,暴政又於今年加推國歌法、國安法,對港人的輾壓施暴變本加厲,香港人的民主之戰已然來到生死存亡之秋。身為命運共同體,不止遊行、集會、聲援被捕手足,堅持五大訴求,社會各階層亦明白要於議會、國際、日常生活的文宣等不同戰線繼續努力,才可擺脫極權魔爪,建立民主制度,使香港人能擁有真正尊重人民,代表民意的民主政權。 要光復香港的其中一步,就是團結一致,繼續內外抗爭。今次的「民主派35+ 公民投票計劃」,就是為了能成功在2020年9月6 日的立法會選舉,於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總議席奪得超過35個。合計過半,才可光復立法會,奪回控制權,壓制港共政權,再繼而改革政制,建立民主政府。 如果今屆立法會被建制派大幅把持,我們的未來會如何?. . . . .
6697 Donors
HK$3,784,629 raised
108% funded
眾籌-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眾籌宣言 自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暴問題無日無之,警員濫捕、無制約使用武力,情況失控:警察開真槍射市民、交通警電單車故意撞人、催淚化學武器於住宅區「放題」,不斷殘害市民。面對警員犯法、失職,警方只以一個又一個謊言回應公眾,犯法的警員休假後又服職,警員蒙面及拒絕配戴委任證,公然犯法卻無後顧之憂。 當投訴警察機制行之無效,公民要尋求公義,只能訴之以官司-透過法庭審判涉犯罪的警員,及逼令警方披露涉案資料,使涉事的警員付上個人刑事責任,以儆效尤。 與警方對薄公堂,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向暴警提告,取回公義,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眾籌目的 籌集以下案件的訴訟費用: 私人檢控開槍警 就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警員對市民實彈開槍事件,以「意圖謀殺」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私人刑事檢控開槍警員關家榮 民事禁制大陸製有毒催淚煙
7764 Donors
HK$3,514,290 raised
106% funded
天下為公第二次眾籌 – 私人檢控梁振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組成的「天下為公」聯同陳裕南先生,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發起全民追究梁振英第二次眾籌計劃,支持私人檢控梁振英的工作。「天下為公」團隊希望集廣大市民之力,在首階段籌集400萬港元,以負擔私人檢控的訟費。 ▍背景 2014年10月,有傳媒報導梁振與澳洲企業UGL 之間的千絲萬縷的關係,並揭發梁振英和UGL就收購戴德梁行一事簽訂秘密協議,承諾在宣布參選行政長官後繼續提供顧問服務,及協助挽留員工。在該協議下,梁振英於就任行政長官的任期內收取了UGL近5000萬元。廉政公署自傳媒揭發梁振英事件後,調查事件超過4年,直到去年12月,律政司終就不檢控決定發出了一則不足一頁的聲明,草草了結廉政公署調查了四年案件,迴避公眾的質疑。律政司在決定不檢控時更沒有尋求獨立的大律師意見,偏離過去處理高級官員案件的做法,遭外界質疑律政司「官官相衛」。為此,「天下為公」團隊連同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聯手,在2019年3月12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覆核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 最後在9月6日,法官裁定「天下為公」團隊提出的理據未能顯示律政司是次的檢控決定不合理,超出《基本法》對其檢控權利的限制,故此不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縱使法庭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天下為公的法律團隊一直研究以私人檢控方式追究梁振英。 英國法官Lord Wilberforce曾指出私人檢控是「針對權力機關怠慢或偏袒的一項寶貴的憲法保障」(it is a constitutional safeguard against inertia or partiality on the part of
579 Donors
HK$265,270 raised
6% funded
Fighting the Alveolar Soft Part Sarcoma with Mandy
(Chinese version below) Man Yi Mandy YAU, 21 years old, is a junior student majoring in Cultural Studies at The. . . . .
332 Donors
HK$247,000 raised
70% funded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司法覆核《緊急法》及《禁蒙面法》24 Pro-democracy Legislators filing JR against the 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 and Prohibition on Face Covering Regulation
眾籌宣言 眾籌抗惡法 – 推翻《禁止蒙面規例》 自6月起,香港人用汗、血、淚,最終迫使林鄭月娥撤回「送中條例」。可是,香港人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政府一日拒絕,抗爭一日不止。可恥的是,逃避責任的林鄭政府竟於10月4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訂《禁止蒙面規例》,以為阻止市民「蒙面」,就能阻礙市民抗爭的心,可以平息她闖下的禍。 林鄭月娥「撤一條惡法、推兩條惡法」,跳過立法程序,無視立法會審議法例的憲制權利與責任,強奪市民人身自由與保護自身安全的權利,實在不能接受,更不可成為先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這個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日後特區政府將無法無天,任意妄為地繞過立法會,獨斷獨行推出各種剝削人權自由的惡法。 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在10月5日向法庭入稟司法覆核,竭力阻止《禁止蒙面規例》繼續生效。我們期望法庭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憲,令政府撤回惡法,並阻擋日後有可能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下各項惡法的可能。預料此案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預料整個訴訟雙方開支將高達500萬元。對抗惡法,非單靠我們24人可以成事,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聚沙成塔、滴水穿石,我們發起眾籌計劃,與香港人同心合力阻擋惡法。 眾籌目的: 結合市民力量,眾籌是次司法覆核的訴訟費用,希望法庭裁定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 眾籌金額﹕ 我們預計雙方在整個訴訟的開支將高達500萬元。我們24名民主派議員會先集資150萬元,以示承擔。餘下的款項,將透過眾籌平台向所有香港人募捐。我們的眾籌目標為385萬港元(包括350萬元和眾籌平台收取約10%即約35萬元手續費)。 資金運用及監察: 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民主派議員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高等法院上訴庭以及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開支。開支包括聘請法律界專業人士提供意見(包括本地及海外)及代表出庭;以及一旦敗訴而法庭裁定民主派議員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訴訟費用。 我們已經邀得第三方大律師及會計師擔任款項信託人,包括繆亮先生(會計界選委、大律師)、韋志堅博士(會計界選委、會計師)及鄭皓朗先生(會計界選委、會計師)。信託人將定期向公眾匯報眾籌情況、工作進度及財務狀況;並每兩個月發布經會計師審核的賬目,直至整個司法覆核案件完結為止。我們將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交代收入及支出,確保眾籌款項符合眾籌的目的。 在完全支付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後,若有餘款,將均分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守護公義基金」。 *感謝公民黨借出Stripe及PayPal戶口收取款項,所有眾籌所得款項將轉往並存放在律師樓戶口之中。 Crowdfunding Statement The.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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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立法會選舉 – 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
2020 年立法會選舉 – 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 戴耀廷 (副教授) 及 區諾軒 (前立法會議員) 主導,民主動力獲委託承辦,18區區議會民主派主席、副主席及民選議員全力支援,香港民意研究所香港民意研究計劃具體執行「民主派35+ 公民投票計劃」。 公民投票背景 自特區政府於2019年推出送中條例後,香港人抗命不認命,展開了近一年的反暴之戰。然而一波未平,即使面對武漢肺炎肆瘧,暴政又於今年加推國歌法、國安法,對港人的輾壓施暴變本加厲,香港人的民主之戰已然來到生死存亡之秋。身為命運共同體,不止遊行、集會、聲援被捕手足,堅持五大訴求,社會各階層亦明白要於議會、國際、日常生活的文宣等不同戰線繼續努力,才可擺脫極權魔爪,建立民主制度,使香港人能擁有真正尊重人民,代表民意的民主政權。 要光復香港的其中一步,就是團結一致,繼續內外抗爭。今次的「民主派35+ 公民投票計劃」,就是為了能成功在2020年9月6 日的立法會選舉,於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總議席奪得超過35個。合計過半,才可光復立法會,奪回控制權,壓制港共政權,再繼而改革政制,建立民主政府。 如果今屆立法會被建制派大幅把持,我們的未來會如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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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私人檢控 民事禁制 對抗警暴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Civil Injunc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眾籌宣言 自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暴問題無日無之,警員濫捕、無制約使用武力,情況失控:警察開真槍射市民、交通警電單車故意撞人、催淚化學武器於住宅區「放題」,不斷殘害市民。面對警員犯法、失職,警方只以一個又一個謊言回應公眾,犯法的警員休假後又服職,警員蒙面及拒絕配戴委任證,公然犯法卻無後顧之憂。 當投訴警察機制行之無效,公民要尋求公義,只能訴之以官司-透過法庭審判涉犯罪的警員,及逼令警方披露涉案資料,使涉事的警員付上個人刑事責任,以儆效尤。 與警方對薄公堂,所費不菲;一旦敗訴,更有可能須要支付政府一方高昂的律師費。向暴警提告,取回公義,實在需要市民同行支持。 眾籌目的 籌集以下案件的訴訟費用: 私人檢控開槍警 就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警員對市民實彈開槍事件,以「意圖謀殺」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私人刑事檢控開槍警員關家榮 民事禁制大陸製有毒催淚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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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為公第二次眾籌 – 私人檢控梁振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組成的「天下為公」聯同陳裕南先生,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發起全民追究梁振英第二次眾籌計劃,支持私人檢控梁振英的工作。「天下為公」團隊希望集廣大市民之力,在首階段籌集400萬港元,以負擔私人檢控的訟費。 ▍背景 2014年10月,有傳媒報導梁振與澳洲企業UGL 之間的千絲萬縷的關係,並揭發梁振英和UGL就收購戴德梁行一事簽訂秘密協議,承諾在宣布參選行政長官後繼續提供顧問服務,及協助挽留員工。在該協議下,梁振英於就任行政長官的任期內收取了UGL近5000萬元。廉政公署自傳媒揭發梁振英事件後,調查事件超過4年,直到去年12月,律政司終就不檢控決定發出了一則不足一頁的聲明,草草了結廉政公署調查了四年案件,迴避公眾的質疑。律政司在決定不檢控時更沒有尋求獨立的大律師意見,偏離過去處理高級官員案件的做法,遭外界質疑律政司「官官相衛」。為此,「天下為公」團隊連同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聯手,在2019年3月12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覆核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 最後在9月6日,法官裁定「天下為公」團隊提出的理據未能顯示律政司是次的檢控決定不合理,超出《基本法》對其檢控權利的限制,故此不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縱使法庭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天下為公的法律團隊一直研究以私人檢控方式追究梁振英。 英國法官Lord Wilberforce曾指出私人檢控是「針對權力機關怠慢或偏袒的一項寶貴的憲法保障」(it is a constitutional safeguard against inertia or partiality on the part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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